基于监管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成效制约因素与对策研究
            
                编号: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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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4-04-11 15:54:30                浏览:1186次
                张贴报告
            
            
            
                摘要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是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沿海各地实施了一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项目实施成效逐步显现,红树林、滨海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海岸带生态安全屏障得到进一步巩固。然而,基于对南海区(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区)2019年以来22个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部分修复项目仍存在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指引不足、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长效评估机制不健全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待强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修复效果实现和资金效能发挥。随着我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不断推进,建议强化“四个机制”建设,即以区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指引的顶层设计机制,项目申报前期论证和实施统筹协调机制,项目考核指标设计、长期跟踪监测和成效评估机制,以及中央资金管理办法深化和资金使用责任追究机制,以保障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成效。
             
            
            
            
                    稿件作者
                    
                        
                                    
                                                                                                                        
                                    孙庆杨
                                    自然资源部南海发展研究院
                                
                                    
                                        
                                                                            
                                    练思媚
                                    自然资源部南海生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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