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首次把“社区治理”写入了党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并就推进社区治理作了重要阐述。继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于“改善乡村治理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农村社区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尤其是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的推进,构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推进农村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刻不容缓的现实需求。在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从文化、经济、政治、生态、社会等方面提升农村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和谐社区构建,促进政府、社区以及市场等协同运作,加快农村社区发展与农村法治完善。为达此目的,经研究决定,将于2015年11月28日召开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 “长江大学·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
11月28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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